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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通知公告

    关于认定院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决定

    时间:2024-04-10 09:11 浏览数:次

    院属各部门:

    按照《关于组织申报院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通知》要求,经个人申报、部门、分管领导、教务处(教师发展中心)审核、包头市技能大师和相关专家评审、院长办公会研究,同意认定院级技能大师工作室9个,具体如下:

    “酿酒技术”技能大师工作室 领创人:岳泰新

    “新能源装备技术”技能大师工作室 领创人:王继明

    “水处理”技能大师工作室 领创人:王淑娟

    “电子商务运营”技能大师工作室 领创人:苏慧杰

    “计算机网络”技能大师工作室 领创人:张尼奇

    “智能制造技术创新”技能大师工作室 领创人:赵 洁

    “信息通信网络施工”技能大师工作室 领创人:方森辉

    “艺术设计(服装)”技能大师工作室 领创人:姜 峰

    “智慧农业”技能大师工作室 领创人:蒋阿宁

    希望以上领创人再接再厉,立足目前的成绩,按照《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“技能大师工作室”建设管理及考核办法(试行)》要求,加强工作室团队建设和目标管理考核,学院将每两个月调度跟进1次工作开展情况,对推进不力的技能大师工作室将进行预警,预警达2次的技能大师工作室,将停发团队绩效。

    未被认定的申报者,请继续努力,要持续在技能的实践性上下功夫,加强实践成果的转化,力争在技能传承革新推广方面取得新的成绩。



   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

    2024年3月12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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